近日
,國家醫保局發布關於政協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五次會議第02103號(社會管理類194號)提案答複的函
,對相關提案進行了回複
。
回複中表示
,在醫保藥品目錄管理方麵,《國家醫保局 財政部關於建立醫療保障待遇清單製度的意見》明確
,除民族藥等特殊情況外
,全麵取消省級乙類藥品15%的目錄增補權限
,以進一步強化製度公平
,逐步縮小待遇差距
。
據此
,國家醫保局指導各地從2020年開始
,分三年有序清理消化自行增補醫保藥品目錄品種
。
在醫療服務項目管理方麵
,按照中央全麵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精神
,以及國家醫保局等8部門《關於印發〈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試點方案〉的通知》要求
,國家醫保局正在按照服務產出為導向
、醫療人力資源消耗為基礎
、技術勞務與物耗分開的原則
,建立目標導向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管理機製
,完善和規範全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管理
,使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更好計價
、更好執行
、更好評價
,更能滿足臨床診療和價格管理需要
。
下一步
,國家醫保局將按照《關於深化醫療保障製度改革的意見》要求
,立足“保基本”功能定位
,綜合考慮基金承受能力
、群眾基本醫療需求和臨床技術發展
,將臨床價值高
、經濟性評價優良的
、醫療服務項目
、醫用耗材按程序納入醫保支付範圍
,切實增強參保群眾的獲得感
、幸福感
、安全感
。